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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管理规定

    宾川县规范和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

    更新时间:2020年02月02日 浏览次数:935 来源:后台管理员

     近日,宾川县出台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》,规范和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项目资金管理。明确规定:本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850万元及地方财政专项资金,只能用于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、乡(镇)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、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、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、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及技能培训等5个方面,同时资金按照项目进度(完成工程量50%、工程量100%和验收是否合格)分为3次拨付,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,促进合理使用中央及地方财政专项支持资金。(县政府办)

    主办单位:宾川县商务局 | 承办单位:宾川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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